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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: 014309260/2015-00052 信息分类: 政府办公室文件, 其他,通知
发布机构: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: 2015-04-10
文号: 灌政办发〔2015〕25号 关键字:
内容概述: 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各有关单位:为认真贯彻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%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4〕33号)精神,切实做好我县1%人口抽样调查工作,根据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201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》(苏政办发〔2014〕67号)和《市政府…

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1%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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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各有关单位:

为认真贯彻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%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433号)精神,切实做好我县1%人口抽样调查工作,根据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201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》(苏政办发〔201467号)和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 1%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》(连政办发〔2014139号)要求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调查目的和意义

2015年全国1%人口抽样调查是继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之后又一次重要的人口调查,目的是深入了解2010年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、素质、结构、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,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。近年来,我县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,大规模的人口调查有利于准确把握县情县力,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,对于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各乡镇、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,增强工作责任感,按照国家、省、市、县的统一部署,精心组织,周密实施,确保高质量完成调查任务。

二、调查时间及内容

本次抽查,根据国家、省方案将在全县抽取若干个调查小区,调查对象为小区内的全部人口(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)。调查时点为2015111日零时。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,主要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受教育程度、行业、职业、迁移流动、社会保障、婚姻、生育、死亡、住房情况等。

三、相关工作要求

人口调查涉及范围广,技术要求高,工作难度大。各乡镇、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、分工协作、分级负责、共同参与的原则,切实做好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。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县政府成立灌南县1%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,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。被抽中的乡镇也要建立调查工作机构。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,通力协作,公安、卫计、民政、教育、住建、人社、宗教、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及时提供相关基础资料,协助做好入户登记工作。

(二)坚持依法调查。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和《全国人口普查条例》有关规定。调查结果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,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、奖惩的依据,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。各级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。

(三)落实人员经费。各级调查机构要高度重视两员选聘工作。调查指导员原则上由乡镇统计人员担任,调查员由村(居)委会会计、大学生村官等工作人员担任。全面落实好两员补贴,加强两员培训管理,按时支付劳动报酬。各乡镇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,将调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,按时足额拨付到位。

(四)做好宣传引导。宣传部门要做好宣传报道,创造良好舆论环境。各级调查机构要通过报刊、广播、电视和网络等媒体,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,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,如实申报调查项目,确保数据质量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灌南县1%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
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201549


附件

灌南县1%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

成 员 名 单

  长:朱进法   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

副组长:      县统计局局长

      县公安局副局长

李长浩    县卫计委副主任

     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

  员:      县发改委副主任

陈能林    县教育局工会主席

孟凡银    县民政局副书记

纪长征    县财政局副局长

王加金    县人社局副局长

王康勋    县住建局副局长

孙振华    县统计局副局长

庞士明   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

孙雪梅    县民宗局副局长

惠学新    县文广体局党委委员
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,孙振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。